2021-05-24   
刘某开设赌场罪一案

刘某开设赌场罪一案

2020年3月至6月期间,刘、蔡、金在杭州市萧山区、下城区及宁波市,利用手机软件“某扑圈”APP通过互联网络开设赌场。三人开设赌场涉及赌资人民币约18万元,获利人民币约2万元。

钱龙明律师担任刘某辩护人,介入本案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检察官沟通,顺利帮助刘某办理认罪认罚。审判阶段,法院采纳了钱龙明律师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,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缓刑二年。